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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冠病毒防控时期门诊和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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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响应天津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要求,有效抗击新型冠状病*感染疫情,坚决贯彻落实市新冠病*肺炎防控指挥部精神,全力筹建好市新型冠状病*感染性肺炎医院,最大限度保障患者就医安全,现将有关诊疗工作调整如下:

01医院功能布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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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A座、B座病房调医院病房,不再接收普通住院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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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发热门诊正常开诊。血液透析治疗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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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症患者如须住院治疗,办理急症住院手续调整为门诊二楼收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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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症住院病房设在消化内科门诊(三楼内窥镜中心)、医学美容中心(一楼放射科旁)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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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常开诊和接收住院病人。

02门诊患者及家属

1

为减少交叉感染几率,请无紧急就诊需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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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口腔门诊,开诊时间另行通知。开展口腔急诊工作,仅处理外伤、额面部间隙感染等急症。

3

如您就诊前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出现乏力、干咳、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临床可疑症状,并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接受筛查。医院A座住院楼东侧。

(1)发热前14天去过武汉地区及其他有持续发病患者的地区;

(2)发病前14天接触过来自武汉及其他持续发病地区的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感染者有关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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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门、急诊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医院人员均需测量体温,请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需自备口罩且必须全程佩戴,不戴口罩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各诊疗区域。为了患者及家人安全,请最大限度减少陪同人数。陪同家属如出现感冒、发热及其他新型冠状病*感染症状,请不要陪同患者就诊。

5

对于慢性病、老年病或其他稳定期需要长期服药的随诊患者,我们将严格落实在此期间的国家医保*策,适当延长开具处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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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前来就诊,请患者实名制就诊,携带医保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正确留存联系手机号等信息,并向工作人员如实告知个人感冒、发热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03急症住院患者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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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症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积极配合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筛查,主动说明14天内有无湖北地区或者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是否期内接触过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是否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冠病*有流行病关联。如有故意隐瞒实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

为降低传染概率,原则上每位患者限1名相对固定的家属陪伴,请住院患医院探视和病房管理规定,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避免不必要的探视。

3

在院陪同患者家属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接触病人前、后均需要清洁洗手。

4

患者住院治疗期间,除必要的院内检查及相关治疗,不允许请假离开病房。院内检查及治疗离开前需提前告知本病区医护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医院

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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