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文:12月5日起,药店销售“四类”药,不用实名登记,免查核酸证明。
药店售“四类”药,免登记免查核酸
1.山东
山东卫健委发布公告表示,从今天(12月5日)起,药店销售“四类”药不再查验核酸证明,不再实名登记。
公告显示,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自年12月5日零时起对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具体为以下3点。
1.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2.取消交通场站、港口码头、高速卡口等场所强制性核酸检测“落地检”要求,继续提供“愿检尽检”服务。
3.居民进入公园、景区、服务区等公共场所,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