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老人服刑7年
刑满回家后发现房子“没了”
[导读]吉和9月18道
长春市民老李曾因一起案件服刑7年,服刑前所住的宿舍楼搞拆迁,服刑后的他发现房子被拆除了。安置问题涉及拆迁公司、安置单位和原单位,弄的老李直发懵,法官出手帮他解决诉讼难题。
老李说,他曾在长春某企业单位工作,工作期间,原单位
吉和9月18道
长春市民老李曾因一起案件服刑7年,服刑前所住的宿舍楼搞拆迁,服刑后的他发现房子被拆除了。安置问题涉及拆迁公司、安置单位和原单位,弄的老李直发懵,法官出手帮他解决诉讼难题。
老李说,他曾在长春某企业单位工作,工作期间,原单位分配给他一间宿舍。虽然房子属于公产,不过他一直拥有房屋的居住权。1999年,原单位要搞宿舍楼拆迁,当时老李对拆迁问题有异议,当时的他没有选择签署拆迁安置协议。
没想到2000年4月,老李和爱人牵涉到儿子的案件中,老两口被法院分别判处7年和6年有期徒刑。
2007年我服刑回家时发现,原来的宿舍楼拆迁工作全部完成,老邻居们得到了安置或赔偿,而我的房子拆迁了,却没有得到赔偿或安置。
老李说,于是,他开始四处讨说法。
老李讲,他最先找到了原单位得知,原单位的宿舍楼拆迁项目是与长春某研究所合作完成,安置工作交由这家研究所来负责。
老李找到了这家研究所。研究所工作人员告诉他,老李想得到安置必须要拿到拆迁公司的安置协议。随后,老李开始寻找当年的拆迁公司,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他从拆迁公司那里得到了一份署有爱人名字房屋拆迁协议。
老李拿到协议后,回到原单位和安置单位说理,可是安置的问题未能解决。老李一气之下,将两家单位告上法庭。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接到老李的起诉书后,法官王景雷承办此案。
王景雷在通过两次庭审后发现,老李的拆迁安置协议存在严重瑕疵,
因此,王景雷让老李决定让老李撤诉,重新收集证据。
由于老李收集证据能力有限,王景雷出手帮助老李调查真实情况。王景雷在多次到拆迁公司调查后发现,拆迁档案中并无老李的安置底档,也没有老李爱人的底档,于是他把这个结果告诉老李,并帮老李确定了起诉对象。
目前,老李手中证据不足,只好暂时撤诉。
杨成启
焦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