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府决策部署,坚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第一时间成立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省财*厅部署落实疫情防控保障措施,积极做好联防联控,落实好国家医保局和财*部“两个确保”要求,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医院不因支付*策影响救治。
一
做好信息系统维护,确保医保及时结算
确诊患者使用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治疗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我省原先没有相应编码或非医保属性的药品和服务项目的,在医保信息系统内临时增加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治疗药品和项目编码,并且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二
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药品供应保障
主动加强与医疗机构对接协调,督促指导有关生产、配送企业强化药品配备,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对属于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相关治疗防控药品,现平台挂网产品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的,可由医疗机构按照临床用药审批相关规定,在省级平台实行应急采购、零差率销售,同时向当地药械采购(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三
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假期工作平稳有序
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建立专项工作机制,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积极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并要求各地每周报送本地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人数、医疗费用、医保和医疗救助基金支出等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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