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人民*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县委、县*府高度重视,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防控,现将领导小组、公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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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府办公室:-
县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控领导小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院:-
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