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区第五批具备新冠病*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宁卫办函发〔〕55号)文件,我院被确定为新冠肺炎医院,自7月23日起正式开展新冠肺炎病*核酸检测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30,下午15:00-17:30
周末及节假日:下午15:00-17:30
地点:医院核酸检测集中采样点(医院医技楼与住院部一楼连接长廊处)。
二、采样流程
1、发热门诊挂号、缴费;
2、到核酸检测集中采样点采样。
三、检测费用
新冠肺炎病*核酸检测项目服务收费60元,特殊试剂收费80元(试剂盒费用根据自治区招标价格变化而定),共计收费元。
四、报告时限
原则上2个工作日出报告。纸质报告可由检测者持挂号条形码到医技楼二楼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的自助报告打印机进行打印。
五、注意事项
1、待检人员务必实名挂号(或预约挂号)并缴费。
2、待检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待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
3、-。
医院
年7月22日
来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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