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防控和救治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卫药*函〔〕2号)、《深圳市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深办字〔〕9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部分防控救治药品紧急招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部分防控救治药品的供应保障工作,深圳平台即日起开展部分防控救治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二、信息维护和采购要求
1、采购范围内已在深圳平台“会员系统”通过企业及药品信息审核的,按照全国最低价供应医疗机构。
2、采购范围内未在深圳平台“会员系统”完成企业或药品信息维护的,即日起请按照年9月29日《关于完善会员系统信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