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第1号)
根据江苏省、镇江市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句容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防控措施,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群防群控排查
1.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5号)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全力做好疫情信息摸排、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组织市民开展群防群控。
2.各行*、企事业单位要建立防控机制,积极防控,严格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拨打或者。
3.鼓励市民群众提供湖北地区来句、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以及和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人员信息。
4.全面加强基层宣传,启用农村大喇叭、宣传车,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刊播电视滚动字幕、开机屏画面,悬挂横幅海报,发送短信,广泛开展防控知识宣传,确保户户到、人人知,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疫情监测检测
5.汽车站、高铁站、国省道、高速公路口等出入句容通道,设置卫生检疫站点、临时观察室,实施强制卫生检疫措施,对所有湖北地区来句人员开展主动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两周内有湖北地区旅行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报告现场查验人员,由现场工作组根据查验情况,分类采取转送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14天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
6.各旅行社、旅馆、酒店、民宿等可留宿场所暂停湖北地区来句人员订单,不再接待湖北地区来句旅游团队和散客。对已预订的主动联系退订,做好全额退款;对已入住的湖北地区来句人员,由属地*府(管委会)安排专人对接服务,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