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杀了小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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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Formoralreasons,makemyselfsad
郑仁(???,???)事件
又称16个月领养儿童受虐待死亡事件:
居住在首尔阳川区的养父母在位于麻浦区的霍尔特儿童福利会(???????)(非*府机关)中领养了当时只有八个月的女婴。在那之后对受害儿童实施了长时间的虐待,并导致受害婴儿(死亡当时只有16个月)最终死亡。对此,韩国总统文在寅指示应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撤换管辖署署长,而后警察厅厅长向全国民道歉,但依然无法平息民愤的事件。
01月13日,郑仁的养母因杀人罪被检方起诉。
第一辑:事件过程
被害者郑仁在去年05月25日、06月29日以及09月23日共三次因被周遭人怀疑遭受虐待向警察举报,但三次警察都没有积极地进行调查。
在第二次受到举报时,对于将郑仁放置在车内的事情,养父母进行了毫无依据的辩解:声称其正在进行“美国式睡眠教育”,且郑仁身上的伤口并非殴打所致,而是蒙古斑和过敏性皮肤炎。
而在那之后,幼儿园保育老师发现郑仁的体重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竟然减少了1公斤,并在09月23日带到附近的儿科诊所。儿科医生也根据当时郑仁的状态判断其遭受了儿童暴力并报警。但当警察和养父母去此前养父母经常访问的禾谷延世小儿青少年诊所(?????????)时,院长却将其诊断为单纯的口腔炎。因此,警察也根据院长的最终诊断判定郑仁养父母无罪,而当日(09月23日)后来也被称为本应该救助郑仁的最终“*金时间”。
受当初警察及养父母委托给郑仁作最终口腔炎诊断的禾谷延世小儿青少年诊所院长在当时的“*金时间”没有确诊郑仁被虐待,因而遭受了舆论的围攻。上周(01月07日),院长解释称:“对于郑仁自己没有给予任何诊断或意见。医院确实开具了郑仁口腔伤口感染及病*性口腔炎的诊疗确认书,但这医院的日期、个人事项及病名的文件,诊疗确认书并不是可以判断患者状态的文件。”
并且院长当日对于“为什么与其他医生对于郑仁是否遭受虐待的诊断不一致”表示,在诊疗当时自己并不知晓“郑仁在过去曾遭受过虐待”这一事实。“另外,从整体上看郑仁身上并没有淤青,嘴四周的伤口也不像是被人为制造的。在这种情况下,只从口腔内部有伤口感染的基础上无法判断究竟是病*性口腔炎还是遭受虐待。”对于自己因开具了假诊断书应被吊销医师资格证的国民请愿,院长表示自己已经对于当时郑仁嘴部伤口感染和病*性口腔炎进行了对应治疗,并不存在自己开具了假诊断书一说,故该国民请愿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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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长的解释后,网友们对于该儿科诊所院长的笔诛磨罚并没有因此结束,反而愈演愈烈。有网友称当时除养父母和郑仁外,还有警察和保护儿童的相关工作人员也一同在场,“对此前接受过虐待的事实不知情”的解释没有丝毫的道理;又不是盲人怎么就会看不见满身的淤青。更有主张认为院长因与郑仁养父母的亲近关系而选择假装不知道其正在对养女进行虐待,直至今日,对禾谷延世小儿青少年诊所院长的批判仍然不断,相关请愿也有越来越多的国民参加,截至发稿前已经超过二十万。
如果真的如舆论所说,那么诊所院长将因违反《医疗法》罪被剥夺医生资格证,并被关进监狱。根据《儿童福利法》,在发现有虐待儿童的情况时,包括市长、道知事、郡守、区厅长在内的公务员、保育老师、医生等有报警的义务。另根据《虐待儿童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如最终调查结果确定儿童遭受虐待的情况,即使该医生再怎么主张自己不知情也会因虐待儿童的共犯而受到制裁。
最终,在年10月13日上午,因郑仁不吃饭的原因,从09点许至10点15分,养母对其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虐待。后其心脏骤医院急诊室,但因抢救无效在当天下午06点40分死亡。
之后郑仁遗体被送到国家科学搜查研究院(?????????)。12月03日,郑仁的死因被确定为是“因外力引起的腹部损伤”,从而被确定为是施暴致死。尸检结果表明,直至郑仁死亡为止,胰脏破裂(????,直译为切断)、后脑、锁骨、大腿骨等发生多处因外力的骨折。
受害者的死亡过程非常痛苦:首先直接原因是内脏的破裂出血、小肠和大肠破裂、胰脏破裂,这种严重的损伤通常都是因交通事故或严重的踩踏事故等强有力的外部冲击而引发的损伤。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脾脏破裂,实际上要引发脾脏破裂必须经过被压至脊椎。据推测,虽然胰脏破裂在死亡当天发生,但小肠和大肠破裂从之前就已经开始。因此急诊医学科专家南宫仁(???,音译)推测:“郑仁在死亡当天是因为剧烈的腹痛和恶心而无法摄取食物,从而让养母依此变本加厉地进行虐待。”
不仅如此,还发现了从部分脏器中出现了纤维化——这是至少在一周前受到冲击,脏器受损后恢复的痕迹。另外,双臂和胸前更发现了十处骨折的痕迹,骨折部位分别是锁骨、肋骨、双肘,特别是一侧肘部骨折是内侧骨折。除外力外,肋骨骨折并不常见,但郑仁的身体上却出现了大面积肋骨骨折,这暗示其生前曾遭受过强力击打、撞击棱角等可能性。考虑事情原委,郑仁生前很有可能是被养母踩到胸口。
锁骨骨折大部分也都是由于摔倒、肩膀受到冲击等引起的。但考虑郑仁的肘部、上臂骨也有骨折的痕迹,比起摔倒更像是严重跌落、被某种物体压住或击中所造成的。虽然养母表示“只是轻微打了几下而已”,但专家们确定“只是轻微打几下”绝不会造成脏器破裂、后脑及身体多处骨折。
SBS《想知道真相》(???????)节目组对此进行了有关脏器破裂的实验,并在节目中公开了相关内容。节目组向专家询问并在研究相关论文之后得出:三岁儿童的被各种器官包围、在身体极内部的胰脏如出现破裂,大约需要受到3,~牛顿的强烈冲击。这大概是受到交通事故车祸或被职业拳击选手击倒时的冲击。并且在该实验中,和养母题型相似的女性想要对孩子施加这种程度的冲击,需要将孩子平放在地上,然后自己从沙发上跳下来踩在孩子的肚子或者背部。即使是不小心将孩子摔落,也很难使孩子的胰脏破裂。
胰脏破裂是非常严重,且会对人体造成极大伤害,更别提是刚过一岁的婴儿。急诊医学科专家南宫仁介绍:“从家中设置的监控摄像头所拍摄下的视频得知,在郑仁死亡前一天,就因身体极度不适而无法进食,甚至是喝水都会引发严重的恶心和呕吐的程度。即便如此,如果医院的话也会有生还的可能性。”但在死亡当日送至急救室时,养母选择的不是医院的救护车,而是选择了一般出租。最终还是在一般出租司机几番劝说下才选择了救护车。
在郑仁在被抢救的过程中,养母甚至在网上和其他人团购了鱼饼。
就这样,才一岁多的郑仁在高强度虐待下,遭受极度痛苦过程后,在没能及时得到救治的情况下死去。
而且更加令人震惊的是,养父母都是基督教新教牧师家庭中成长,接受新教教育的牧师子女。养父的父亲是庆尚北道安东市某浸礼会牧师;养母的父亲是庆尚北道浦项市阳德洞长老会牧师,母亲则担任的是该教会附属幼儿园的园长。
养父母均毕业于新教私立大学韩东国际大学(?????),据熟人介绍成为校园情侣后结婚。据养父母称,两人在结婚前就计划领养孩子。
另外,养父母二人是新教广播电视公司CBS总部的广播经营职员。在郑仁死亡事件发生以后,虽然在第一时间采取了待命措施,但在十天前(05日)举行的惩戒委员会上被强制解雇。
根据《想知道真相》节目的取材结果,养母周围的熟人都表示在吃饭之前养母都会进行祷告,随后郑仁也会跟着进行祷告随即张开嘴。心理学教授朴智善(???,音译)表示:“这和俄罗斯著名心理学家巴普洛夫对狗进行的实验相类似(详见《巴普洛夫的狗》),是典型的学习后得到补偿或处罚的结果。这可以看作是因为养母本人的宗教欲心(??),而强加给孩子并对其虐待的情况。”
随后节目组采访了养母的母亲,在询问其女儿的状况时,养母的母亲表示:“在我看来,在经过心里检查过后我女儿确实在精神上有些问题。”但在领养之前,在家庭法院(????)进行的检查时,却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01月06日,ChannelA(??A)独家获得了检方起诉书。根据起诉书内容,共有八次施暴嫌疑,且集中在郑仁死亡前五个月。特别是在最后一次被举报涉嫌虐待儿童后,养母对郑仁的虐待强度进一步加大,且所有的虐待行为都是在家中进行的。具体如下:
年06月中旬:嫌疑人攻击受害者左侧锁骨部位,造成左侧锁骨骨折;
年06月17日下午19时许:嫌疑人用力推受害者缠绕石膏的肩膀,导致受害者摔倒,头撞到地面并发出巨大声响;
年06月~07月:嫌疑人殴打受害人右侧大腿骨,并造成受害人9号肋骨骨折;
第四次施暴:嫌疑人施暴造成受害者后脑7厘米骨折;
第五次施暴:嫌疑人施暴造成受害者左侧肋骨骨折;
第六次施暴:嫌疑人施暴造成受害者两侧肋骨均发生骨折;
第七次施暴:嫌疑人施暴造成受害者左侧肩胛骨骨折、小肠及大肠的肠间膜(???,mesentery)破裂。
另据JTBC01月09日的报道内容,养母的熟人曾亲眼目睹过养母对亲生女儿大吼:“你看没看过郑仁挨训?看到了吧?你也想那样挨训吗?”亲生女儿被吓得连连称:“是···是···”
TV朝鲜01月12日的报道称,养母所在公司公开了某日养母推坐在婴儿车里的郑仁进电梯的相关监控影像。在影像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电梯一开门养母就一边就把婴儿车用力推了进去一边冲亲生女儿大喊,而郑仁则紧紧抓住把手。而且在新冠疫情严重的时期,养母自己戴着口罩却没有给郑仁戴口罩。
据悉,其所在公司在郑仁死亡后,确定该影响的真实性并经过内部讨论才向警察举报的。
第二辑:逮捕和审判
事发后,首尔阳川警察署对以涉嫌《虐待儿童犯罪等相关特例法》并将儿童虐待致死和《儿童福利法》中身体虐待等相关罪名,起诉并拘留养母;并对养父以违反《儿童福利法》并是共犯的嫌疑提出了不拘留起诉。目前,养母是在监狱中等待法院裁判,养父则是被公司解雇后躲到地方(??,指非首尔地区)。
仅01月06日一天法院就收到了近封承诺情书。负责调查“郑仁事件”的检方最初只对养母提出了“虐待儿童致死”的嫌疑,直到上个月23日才委托重新鉴定郑仁的死亡原因。此后,3名尸检人员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鉴定结果。虽然鉴定结果未公开,但据悉检方正在考虑追加杀人罪的方案。
01月13日,对养父母进行的第一次审判。在此次公审中,检方和法院将就是否为杀人罪进行讨论,在法院不承认杀人罪后,将以虐童致死罪对养母进行起诉。
直至今日,养母及养母方律师仍在否认自己及受委托人虐待儿童及杀人嫌疑。
第三辑:各机关应对不力的争议
霍尔特儿童福利会的监督不力
在韩国法律上,领养机构应定期访问领养家庭,以确定被领养儿童的状况。
经过共同民主*国会议员申贤荣(???)确定,霍尔特儿童福利会是新教界领养机关。通过去年05月25日第二次家访首次掌握了养父母对郑仁正在实施虐待的实施。当时,养父母没能对郑仁的肚子、大腿内侧的淤青进行正确的说明;06月26日,在接到来自儿童保护专门机关称郑仁锁骨骨折的消息之后,霍尔特儿童福利会没有进行及时的上门访问,而仅仅是与养父进行电话交流;养父母在第三次受到举报之后,07月02日,霍尔特儿童福利会对其进行了第三次甲方,但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在再次收到“郑仁的体重正在大幅减少,有遭受虐待的倾向”的举报过后,09月18日才进行了第四次的通话。
霍尔特儿童福利会方表示,在10月03日与养父进行的第五次通话中得知,郑仁已经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并得知现在过得很好。但在10天后的13日,郑仁死亡。最终,除了通话外,没有采取任何及时有效的措施。
此前,对于霍尔特儿童福利会的舆论上就有不同的声音。过去曾有多次有亲生父母想寻找失踪儿童,福利会却从中作梗,故意不让其寻找,并偷偷将儿童送至国外收养的事件,从而引发了争议。可以说霍尔特儿童福利会在披着领养儿童的外衣做着人身买卖的勾当,福利会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儿童在海外成功被领养过后,会从养父母那里得到1,万韩币的津贴。
作为参考,霍尔特儿童福利会在年时,通过补助金、后援金、领养中介费等共获得了亿韩币的收益。其中,从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得到的补助金约为亿韩币(52.3%)。根据年保健福祉部特别检查结果显示,霍尔特儿童福利会曾因领养后的报告书与事实不符等违反领养特例法。
警察的搜查不力
对于此次负责“郑仁事件”的首尔阳川警察署初期应对不当的指责不绝于耳。
警察在收到对于“怀疑郑仁受到虐待”的三次举报过后,只相信了养父母的一面之词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大韩防止虐待儿童协会(??????????)通过官方论坛表示:“尽管阳川警察署收到了三次虐待儿童的举报,但警察署方面却以‘无嫌疑(???)’结案。最终郑仁在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因全身多处骨折、脏器损伤、胰脏破裂等悲惨地死去。”
目前,要求惩戒涉案警察的声音也此起彼伏,很多市民表示在收到举报后警察署应采取积极搜查的措施,并对疑似虐待儿童的养父母采取隔离的积极行*举措。幼儿园老师带郑仁访问的儿科诊所的医生在强力主张郑仁确实遭受虐待,在报警过后确信警方会强制隔离养父母。但事实上,警方并没有那么做,可见警方初期应对存在严重的问题。但同时,警方和有关专家也表示对父母采取积极的行*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是非常困难的。
对此,警察厅长闵钾龙(???)在01月06日向全国民道歉,并对首尔阳川警察署署长进行调整。而后,警方表示以后将构建警察厅长应当立即通报社会弱者事件体系、国家调查本部和自治警察合作体系、加害者精神病病例和受害儿童诊疗记录确认制度并新设专门负责检测反复举报的部门。
根本系统和结构存在问题
虽然,在“郑仁事件”中警方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但这里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这其中存在着根本系统上的问题,这可以通过无数的事例加以证明。
在第三次收到专业领域的儿科医生的举报后,如果警方对郑仁的养父母采取积极的行*措施加以干涉,是否是职权滥用的一种?
首先,在初期警方的应对存在结构上的局限性。如果接到报案之后,负责警察第一时间以保护儿童为由强行行使权力的话,之后父母以信访和起诉等方式进行应对,警方将面临滥用职权的危机。事实上警方也确实在郑仁死亡过后承认错误的同时,也表达了现实上的困难。
除警察外,暴露公务员系统及结构局限性的部分还有很多。找出一些蛛丝马迹就明目张胆要求赔偿的恶性信访者如今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信访成功便获得赔偿,信访失败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而成功与否,即使是没有做错的公务员也会一瞬间成为众矢之的,在系统和结构外被怀疑,同时在内部也会受到惩戒。或许不会被解雇,但是在人际关系和晋升方面会受到严重影响。但对此,仍然没有任何解决办法。
如今热议的新冠疫苗也是同理:在年甲流时期,公务员就曾因为购买疫苗过多而浪费税金,受到朝野和舆论的指责和抨击。在如今国民饱受传染病之苦的情况下,只要在行动中出现任何差错,就会立即成为所有人的“靶子”,后半段人生也许因此也会受到消极影响。
这就是韩国的公务员。
消防队员在救出女性后该女性却因在救助过程中无法避免的身体接触而反告消防队员性骚扰的事件、救助被殴打的女性反而以现行犯立案事件、警察在潜伏过程中救出差点被强奸的女性并制服加害者男性后扣上手铐后,却因被害女性拒绝提供证词警察以暴力罪拘留的事件等都能体现韩国这仿麦呢体制上、系统上、构造上的问题和公务员的无奈:
救也不对,不救也不对。
归结起来,依法行事的人却被周围的人和法律背叛,最终在职场上受到损失,并被社会埋葬。
但“郑仁事件”是否与系统、结构问题有关?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不是亲生父母而是养父母和被领养儿童的关系。一方面,领养机关有义务对领养家庭进行上门访问并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已经收到专门领域的儿科医生的举报的情况下,如果警察在积极行使行*举措后反被上访主张滥用职权,最终受谴责的究竟是警方,还是养父母?
如果只是收到一次举报,可以用结构性的限制或法律上的问题加以解释或逃避。但共三次举报,警方均只听取养父母的一面之词就结束调查,没有进行任何积极的应对就是问题。不仅没有采取儿科专家的意见,反而对举报人称“养父母不是那样的人”进行说服。因此,幼儿园的老师在此之后也不敢再报警,养父母在那之后没有再送郑仁到幼儿园。
即使有恶行信访者们的存在,警方可能会因此缩手缩脚。但在“郑仁事件”中,警方确实没有积极应对,成为了养父母的帮凶。
儿童保护专门机构的误判
由于其特殊性,警方和很难对虐待儿童进行正确的判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警方会派儿童保护专门机构的相关人士同行。实际上,在这次“郑仁事件”时,儿童保护专门机构也确实与警方同行,调查郑仁是否被虐待。
问题是,作为判断儿童是否被虐待领域的专业人士,应该向警方指出郑仁确实遭受了来自其养父母的虐待,但儿童保护专门机构却和警察一样误判。
在最后一次收到举报后,儿童保护专门机构的相关人士和警方同行对养父母进行调查。但后来接受了养父母方面以“提高客观性”医院就诊的要求。结果,警方和儿童保护专门机构的相关人士均为向禾谷延世小儿青少年诊所院长转达“其他儿科医生怀疑郑仁正在遭受虐待”的信息,最终医生单纯地以为是疾病所致。之后警方和儿童保护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也以禾谷延世小儿青少年诊所院长的诊断为依据,没有继续进行调查。
第四辑:各界后续反应
韩国总统文在寅在提及“郑仁事件”时,表示为防止类似令人惋惜、不应该发生的事件再次发生,*府将进行自我检查并向有关提供援助。
*界部分朝野,均对此事件强烈谴责,并向国民承诺不再发生类似案件。共同民主*最高委员朴圣敏在对该事件发表意见时表示:“十六个月以来,一个无辜的孩子在养父母才人的虐待下失去了生命的光芒”,“*治圈应该反省,此后杜绝类似虐待儿童的行为,对此我深感责任重大。将通过相关立法提高对虐待儿童的量刑,并公开虐待者的身份等,指定防止虐待儿童的对策”。
最大在野*国民的力量(????)非常对策委员长金钟仁(???)表示虐待儿童事件只是暂时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