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朋友们:
目前,全球疫情仍然严峻,接种新冠病*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病*肺炎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快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尽快建立起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做好新冠疫苗接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务必应接尽接。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0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5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假期返山大学生、高中毕业生中年满18周岁的人群要就近就地接种。新冠病*疫苗禁忌者的医院、医院出具。
二、实施二码联查。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福利院、监所、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电影院、酒吧、KTV、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实行查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并督促尽快接种。
三、加强防控监管。7月20日前,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员除禁忌症外,实行接种“清零”。未完成疫苗接种任务的单位纳入县*府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全县企业、公共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及企业法人、经营管理者承担其行业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的“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四、出行活动倡议。7月20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超市、车站等重点场所。
五、重点人群管理。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镇(办)农村集市经营业主未接种疫苗原则上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六、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在人群聚集的室内或封闭场所,仍然需要持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做好自身和家人的防护措施。
此通告自当日起生效执行。
山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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