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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5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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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来宾市新冠病*疫苗接种的通告

来宾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来宾市新冠病*疫苗接种的通告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来宾市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6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市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6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统一由我医院开具。

二、7月15日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疫苗接种记录(广西码含疫苗接种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26日前,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满18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7月27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监所等重点场所。

五、鼓励全市各景区景点、电影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通信运营商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病*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相关优惠措施经来宾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分批发布。

六、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来宾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7月14日

编发:宣传统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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