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孩子充当的角色还有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尤其是现在的家庭大部分都是4-2-1结构,家里人对孩子更是宠爱有加,只要是孩子提出的要求,家长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尽可能地满足。大家都希望孩子能够健康地成长,不过有的时候也会有一些意外出现。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在江苏宜兴有一名5岁的小孩因患医院进行治疗,医院用错药导致孩子抢救无效死亡。事发之后院方曾表示只是愿意承担“轻微责任”。根据当地官方通报的最新消息,用错药是护士操作失误导致,是护士的责任,已经将涉事护士给辞退了。
官方对此作出的通报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事发当天下午有一名5岁的小孩朱某某因“病毒性脑炎”入住医院,医院的相关科室对朱某某进行了针对性治疗。朱某某在入院之后的病情逐渐加重,当班护士就按照医生的嘱托为其注射“甘露醇”,而在护士具体操作的时候却注射成了“甲硝唑”,医院发现的时候一整瓶药水已经全部输入到朱某某的体内。医院就进行抢救性治疗,后来转到医院进行救治,不过朱某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护士弄错了药曾有消息报道,医院曾组织家属协商处理此事。院方代表在与家属的见面会上表示:根据专家进行事故鉴定,院方只需要承担“轻微责任”,而家长自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一个结果,因此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根据15号官方发布的通告,经初步调查确认两名当班护士存在违反操作规范的行为,院方已经对两名护士作出了辞退决定,同时相关部门也会依据最终的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依法处理,目前院方与患儿家属就善后事宜已经达成了一致。从官方通告的消息来看,这件事情目前也算是告一段落。
当天就医治无效去世杨大姐在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感觉到非常的惋惜。5岁的小孩正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年纪,就这样说没有就没有了,让孩子的家人该如何去接受?最让人无语的就是这个孩子并不是因为病情严重去世,而是因为操作失误让孩子失去了生命,医院里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是护士输入的时候用错的药,从外观上看这两个药差别挺大的,而且名字也不像,为什么就能够弄混呢?如果是在拿药的时候就出现了错误,在输液之前不是需要核对药方吗?出了这么严重的后果难道只是将两名护士辞退,不追究相关责任吗?
据专家鉴定,院方只承担轻微责任…医院的专家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评估价标准,医院只是”承担轻微责任“?医院后因院方用错了药才导致的死亡,到底是从哪个角度来分析断定的”轻微责任“呢?杨大姐希望孩子的家长能够节哀顺变,尽早走出阴影。对于这件事情各位有什么样的评价和看法呢?欢迎大家共同留言讨论。
官方通告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系作者原创。